新華社北京12月25日電 12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對國家安全法草案、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草案分別進行了審議。
  25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對國家安全法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常委會組成人員普遍認為,制定國家安全法是適應維護國家安全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是維護國家主權、利益和社會穩定的需要,是構建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加快國家安全法治建設的需要,非常適時、十分必要。這部法律的制定和實施必將為維護國家安全提供堅實的法律制度保障。國家安全法作為一部綜合性、全局性、基礎性的重要法律,貫徹了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要求,結構合理,內容全面,基礎較好。建議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作進一步的修改,加快立法進程。
  25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對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草案進行了審議。常委會組成人員、專委會委員、代表普遍提出,制定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將對境外非政府組織的管理納入法制軌道,是對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關於加強對在華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引導和監督其依法開展活動的部署和要求的貫徹和落實,很有必要。草案總結了我國的實踐經驗,借鑒了國外有益做法,對相關問題作了有針對性的規定,總體是可行的。同時建議,草案在規範境外非政府組織在我國境內活動的同時,也要依法保障境外非政府組織的合法權益,有利於促進交往與合作。
  (原標題: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國家安全法草案和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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